编辑手记:

灯光从时间维度上延展了人类的生活,人们得以在夜间劳作、休闲和享乐。灯赋予了夜生活以光和色。而夜场,在大众印象中,某种意义上成为了夜生活的所指之地。在这里,灯光的意义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照亮或看与被看,而衍化成从感官到荷尔蒙的刺激,灯光在生理和心理上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它通常是原始而低俗的,热烈而粗暴的,以其极具煽动性和感染力的氛围将客人裹挟其中。

而这正是夜场的生存之道。话说到这里,岔开一句,各位有没有感觉,城市灯光近年来的夜场化趋势?然而,这是城市的生存之道吗?

朋友做夜场设计,闲聊时告诉我今天的夜场已经无关乎灯光品质,设计水准,工艺精湛。我问关乎什么呢?他摇摇头说——

“只要酒水好,女人多,就能生意兴隆。”


乍一听让我很吃惊,做了这么多年设计,说实在话夜场不是我专长,也很少涉足。但是我觉得空间环境予人是一样啊?哪里都需要赏心悦目,功能舒适。环境的气质对应着项目的需求,再来一些出其不意的创意主题令人眼前一亮,一个绝佳的设计型空间就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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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才知道我真的错了。

我在上海做设计时就被朋友约去一家夜总会消遣。那天这家夜总会刚刚开业,猩红的地毯一直铺到马路边。夜总会在一栋大厦的二层,入口一点也不奢华,甚至灯光都有些暗淡。有点民国味道的拱廊和弧形长窗连贯着装点一楼门面,看不出设计的精彩之处。而外边站的西服笔挺的帅气小伙子两三米一个,再加上美丽的旗袍女若干。从大门进去被人引导着上楼梯,两侧站满了纱裙绮丽的浓妆女郎。二楼才是营业场地,这是一个很大的酒店式的夜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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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量这据说是该地最好服务的场所,空间风格略显臃肿,庸俗地堆砌了一排罗马柱,满墙镜面玻璃,光滑的石材地面,厚实的线绒地毯,司空见惯的水晶吊灯。室内光线很“平”,照度均匀,泛着均匀反射光的材质和那些娇艳的女郎混成了一个“平面”。我有点失望,没想到十几年的中国室内设计业发展到今天依然是这样的状况。那一刻我断定了这是一个水平低端的设计师所作业,他难道不知道在没有明暗对比的空间里,你再用华丽的材料都不能营造出哪怕一丝感动吗?如果空间只能用“大”而取胜,或者用故弄玄虚的迷离反射来蛊惑人的美感趣味,那注定是失败的作品!

可我转头一看,不对! 这么差的空间居然人头如过江之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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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好像和正常逻辑反着来了,也许这是一个成熟的设计师呢!尽管空间做的比较乏味,但是能抓住在这个空间里消费的顾客的心。这又让我来了一些兴趣。

可能和我少做这样的夜场有关,我也很少来这样的场所,要不是朋友那句话打动了我,可能吃完饭我就打道回府了——

“权当是感受一下上海夜场的设计氛围啊!”


包间非常大,容下我们几个实在感觉浪费——迷你酒吧,欧式沙发,软包,壁布,簇绒地毯,堆砌在一起看似很名贵,但就是没有设计感。我职业病发作一般地打量一幅油画——不是印刷品!确实是用油彩堆积起来的,画面上是一个裸女,浅近直白看着少了几分含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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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儿进来一排制服女郎,足足有十五六个,环肥燕瘦,穿的都很简约,曲线玲珑,每一位都要把胸部绷的凸起。她们像木桩一样立在深陷在柔软沙发里面的我们面前,居高临下,面无表情。这让我想起十九世纪法国人杰罗姆在一次中东旅行过后画的那幅《奴隶市场》:一个洁白无暇的裸身女奴被一群男人像牲口一样检查着牙口等待被卖。只是画中的女奴是被迫的,而这一排性感女郎全属自愿,她们是被金钱驱使到这里,如果被选中,她们这一晚的陪酒所获价值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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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咪说打声招呼吧——

“两位老板好!”

于是一个个开始介绍自己的“艺名”以及从哪个省份来的。

嗯。我心里想这夜场的设计果然是尊重传统,不仅室内设计多年来毫无创新,就是这样的开场白也成了统一腔调。中国的欢乐夜场就这样缺乏内涵吗?能不能学一些外国娱乐场所就是情色表演也能优雅从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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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去巴黎看“疯马”俱乐部演出,那是全巴黎最火热的裸体女郎歌舞秀。剧场非常小,仅仅能容纳两百多人。舞台更小,小到演员就在你面前表演一样。每位观众提供一杯饮料,票价九十欧元起。表演中不许拍摄不许退场,手机静音,也无人喧哗。大幕拉开舞台上一排不着一缕的艳色美女站立不动,看似裸体却又像身上贴着一层肉纱,私处用蓝灰色彩描摹成三角形,真够暴露。每人戴着一顶印第安人的羽毛头饰,手置马鞭。峰乳,蜂腰,肥臀,亮铮铮的马靴——开始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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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表演整齐划一,动作迅猛,幅度夸张,又模仿的惟妙惟肖的裸体演出。将人体极致的肢体语言升华到纯粹艺术美的风格表演,演员们面部表情生动鲜活,毫无羞涩之感,在强烈的舞台灯下,就连乳房上的乳晕都有了胭脂一般的娇艳,但恰到好处。让你想到怀旧,情欲,巴洛克,白金汉宫,皇家骑兵,莫奈笔下的洗澡女人,波浪起伏的巅峰里晃动着无限的肉色,骚动的风暴却让每一位观众保持一颗静止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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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我看到的舞台节奏衔接最紧密的演出。换场的时候从观众背后投射大幅的投影画面,量身定做的舞美设计,音乐与画面的转换,内容和演员的动作,甚至投射到演员裸体上的图案,每一个环节都是丝丝入扣。我找不到瑕疵,看不到懈怠。这些裸体“疯马”演员是为钱来的,可又不仅仅为了钱。她们有扎实的芭蕾舞基本功训练,她们有自尊和自信,她们用欣喜的眼睛看待观众的时候,已是忘我地去张扬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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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夜席位爆满,我们这一场结束后还要有两场加演。一年“疯马”夜总会的产出收入大概在三千万欧元,这其中中国观众贡献良多。“疯马”——这是最后的北美印第安苏族一位酋长的名字,他领导印第安人抵抗白人殖民者的进攻,一直到英勇战死。一个巴黎的艳情夜总会用了这位英雄的名字,我倒是觉得很般配。

继续讲我在上海这间最好的夜总会的故事。

那天我也不能免俗,被朋友看作是“假道学”就不好了。我找了一位看似简单一点的姑娘过来陪着。我像正人君子一样和她聊了一晚家常,竟然知道她和我的家乡跨省不过百十公里。距离于是近了,她的笑也不像是刚开始那般的虚假和职业,我就像做社会学调查一样问了她更多夜场背后的故事——有钱男人来夜场找小姐陪唱为的是更多其他的内容——比如有人殷勤地服务,点烟,倒酒,拿水果,一曲高歌罢了哪怕再难听都有小姐热情地鼓掌。当然还有酒至半酣以后的亲近狎昵,以及诸多暗示云云。

这么大的一个欢乐场何以装饰的如此没品?我明白了,在中国,夜场原来不是为男人的视觉设计的,它只服务于男人的荷尔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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