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产品标签标识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据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0年广东省化肥产品标签标识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工作由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承担;开展了2020年广东省灯具及照明装置、通风电器具、厨房电器具、清洁卫生电器具、电力器具专用配件、燃气用具及其零件、电池及其零部件、移动通信设备、通用电源产品、儿童玩具类产品等17种产品的标签标识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工作由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承担。
灯具及照明装置产品标签标识监督抽查结果如下:
本次共对153家企业生产的385款灯具及照明装置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广东省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揭阳等10个市和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重庆等9个省(直辖市)。
本次抽查重点对“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基本要求”,“日期标示”,“警示语”,“规范汉字”,“技术要求”,“计量单位”,“安装维护及使用说明”,“产地”,“商品条码”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42家企业生产的70款产品标签标识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基本要求”,“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执行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