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8日,《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顺利通过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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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发展和现阶段深圳城市照明建设的新方向、新重点、新标准及新要求, 2019年7月,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上一版规划的基础上开展了《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内容体现了六个方面的特色: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理念,全面加强暗夜保护,严格控制光污染;二是首次采用城市大数据分析,保证规划研究的全面性与科学性;三是加强与智慧城市的融合,全面促进城市照明的智慧化;四是加强与公共艺术的结合,引导夜间公众活动,全面促进夜间文化与经济发展;五是推动媒体立面及光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制定,引领城市照明管理新方向;六是以星空公园建设为抓手,先行示范暗夜经济发展新理念。

下一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依据程序加快推进《规划》出台并开展宣贯工作,指导各区及各重点区域开展详规编制。

(来源: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